盼新聞/綜合報導
許多媽媽在外哺乳時,總是擔心路人的側目,國民健康署呼籲哺乳媽媽毋免驚﹗我國於民國99年立法通過的「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為方便媽咪哺乳,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之特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提供一個友善母乳哺育環境,為下一代的健康建立良好的基礎。
施小姐第1胎現年7歲,第2胎為5個月大的雙胞胎,2胎全部都是親餵母乳,她說為便利哺乳雙胞胎,出門在外不會刻意尋找哺集乳室使用,隨時隨地餵,有次搭捷運因為寶寶肚子餓哭鬧,就直接在位子上哺餵母乳,突然有位媽媽對她說:「衣服要遮好,旁邊的人都在看妳」,當下讓她覺很錯愕,施小姐說在哺乳的過程,並不覺得有人在看,她覺得公開哺乳是件很自在的事。國民健康署呼籲,公共場所哺乳是一件自然又正常的事,社會大眾應該給哺乳媽媽更多的尊重,共同接納及支持哺育母乳,以營造友善母乳哺育環境。
圖/捷運局
王小姐有1位1歲寶寶,目前還在哺乳中,平時出門逛百貨公司,因為擔心小孩臨時哭鬧又找不到哺集乳室,所以會先上網搜尋孕產婦關懷網站哺集乳室地圖,查尋設置的樓層,有次帶寶寶到市區逛街,也是利用網站查詢到就近可使用的哺集乳室,直呼真的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王小姐說如果能善用政府資源,出門哺乳就免煩惱。
哺乳對母嬰好處多眾所皆知,根據國民健康署111年母乳哺育率調查,有9成以上的媽媽想要哺餵母乳,如何讓媽媽願意且持續哺乳,民眾的尊重與支持及友善哺乳環境都很重要,雖然已立法保障婦女公開哺乳權,但還是有媽媽遭受異樣眼光,多一分尊重與支持,讓媽媽哺育更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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