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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戲水旺季到來 新北市府籲民眾注意水域安全

  • 作家相片: 盼新聞
    盼新聞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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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新聞/新北市報導

圖/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隨著夏季即將來臨,氣溫逐漸升高,民眾從事戲水、衝浪、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日益增加。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提醒,民眾可善用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所研發之「Go Ocean」App,該平台以綠、黃、橘、紅四色燈號呈現海域風險等級,協助民眾即時掌握環境狀況,避開高風險時段與區域,妥善規劃水域遊憩行程。


水域遊憩活動具有高度機動性與不確定性,戲水消暑應以安全為前提,切勿因一時疏忽而發生憾事,民眾應避免於未開放或未設安全管理措施之水域從事活動,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前,應留意當地海象狀況及中央氣象署發布之氣象資訊;如遇長浪、颱風警報或大雨特報等特殊天候情形,切勿貿然前往水域,以降低風險。出遊前應隨時留意氣象預報及相關特報資訊,並可至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或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查詢最新公告。


目前本市部分熱門水域已規劃安全管理措施,包含設置安全巡查、廣播宣導及現場人員戒護等機制,並於特定期間及範圍內開放民眾親水活動。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楊宗珉局長呼籲民眾務必遵守現場管理規定及工作人員指示,進入水域前,亦應先行觀察水流、水深及地形變化,避免於不熟悉或具潛在危險之區域活動。活動過程中如發現身體不適、環境異常或他人發生危險情形,應即時通報現場人員或撥打相關緊急聯絡電話,俾利迅速處置,降低意外發生之風險。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強調,依新北市政府113年2月6日公告,如遇中央氣象署發布海上或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海嘯警報、大雨特報或長浪警戒,或現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含巨浪)、浪高達6公尺以上等情形,均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違反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最高2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安全並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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